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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

党史1000问|为什么将新中国的国号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2021-03-21 15:43 来源: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1949年初夏,新中国诞生前的那种亢奋状态使全国人民群众处于激动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中国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党派团体共同讨论建国大计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始筹备。

  那时,全国人民对即将诞生的新国家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这个新国家起个什么“名”呢?起初,在新政协筹委会组织条例中,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的方案。因为当时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人民民主国家,所以人们也想称新中国为人民民主共和国。6月15日,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致辞。最后,他呼了一声“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的口号。

  但是,很多代表觉得这个名字太长,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黄炎培、张志让的意见是:“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会议最后一天,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他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且民主一词Dmocracy,来自希腊字,原意与人民相同。去掉民主二字从下面的解释也是很容易明白的:是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

  对于国家的名称问题,以董必武为首的起草委员会先后三次开会,逐一讨论了国家名称、国家属性、政府组织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目前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织、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其组织和各部门隶属关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征求了一些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的草案初稿。经8月17日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为组织法的初步草案。在这个草案里,新的国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7日,周恩来在北京饭店向政协代表及各方面有关人士作了《关于中国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报告,介绍参加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人选问题、政协会议组织法草案和政府组织法草案等。关于国名问题,周恩来解释说:在中央政府组织法草案上,去掉民主二字的原因,主要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国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而这两个都包含了民主的含义。在国体上是用共和,在性质上则用民主。作为国家来用,还是共和两字比较好,所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可以说是民主了。在外国,共和和民主是一个字,而在中国,却将它定为两个字了。周恩来继续说明:本来中国的原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义,但不完全,可以双关的解释,而且很费解,不如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是旧民主主义。而今天是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为了合乎国家的本质需要,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两次讨论和若干修改,9月17日,政府组织法草案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原则的通过,准备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会去讨论。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报告对组织法草案的总纲作了几点说明,第一点就是关于国家名称的问题。董必武说:我们现在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以及爱国的民主人士,它们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遍。这个意见已经被政协全体会议接受。向大会提交的文件中,原来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全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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